本所律師經常就不同階段的刑事訴訟及上訴為客戶提供專業服務。本所主管律師曾亦於皇家香港警察隊任職,熟悉執法單位辦案手法,並會與控方保持聯繫,作出認罪/ 簽保守行為協商。


本所於刑事辯護,當中包括:

陪同客戶前往執法機構錄取口供

於落案前後就刑事法例及有關程序提供意見

與控方在控罪及案情進行協商

在裁判法院,各級法院為客戶出庭辯護

審訊前或等候上訴期間為客戶申請保釋

在紀律耹/市場失當行為審裁處為客戶辯護

為客戶準備證據, 求情和申請減刑

 

在各級法院為客戶就定罪及判刑提出上訴

案件選例